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本院为无锡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执行无锡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中药饮片、部分院内制剂及中医特色理疗项目报销范围与比例以无锡市医保目录为准。
门诊与住院均支持医保直接结算;超出起付线及自付部分按规定个人承担。具体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以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当年公布政策为准。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 定点属性 | 无锡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职工、居民医保均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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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门诊(无锡市) | 在职/退休职工享受门诊统筹,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按无锡市当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以无锡市医保局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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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住院 | 起付线按医院等级与就诊次数阶梯设置,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比例以无锡市当年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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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门诊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无锡市居民医保政策执行,限额与比例以当年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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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住院 | 按医院等级设定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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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本级/异地 | 支持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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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无锡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渠道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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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类型与时效 | 分长期异地居住与临时外出就医两类;长期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一定有效期(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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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备案处理 | 未备案自行异地就医的,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或不予直接结算,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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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病医保适配
| 大病保险(职工) | 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阈值部分给予二次报销,起付线与比例按无锡市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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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保险(居民)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比例赔付,具体以无锡市当年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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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慢特病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待遇标准按无锡市医保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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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 |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申请医疗救助,认定与救助标准由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按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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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 本地参保 |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门诊/住院费用在收费窗口或自助机直接医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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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备案 | 完成异地备案后,在本院收费窗口或自助机刷卡/扫码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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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 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异地未备案者回参保地报销需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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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费项目告知 | 使用自费药品、耗材及中医理疗项目前,医务人员须履行告知并征得同意,费用个人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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